運輸署驗車新規生效 13項嚴重故障即時「釘牌」

2026-04-28
運輸署於2026年1月19日起正式實施車輛檢驗新安排。凡年屆6年或以上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,於指定車輛測試中心驗車時,若被發現涉及13項指明故障項目,將會被定義為「危險車輛」。

運輸署監察組確認後會即時發出「車輛牌照暫行吊銷令」,即時禁止該車輛在道路上行駛,直至通過官方覆驗為止。車主須自行安排拖車將座駕拖離指定車輛測試中心,車輛通過維修後,需到運輸署車輛檢驗綜合大樓由驗車主任覆驗,通過才可解除禁令,並需支付覆驗費用585元。

13項嚴重故障包括:
1. 制動系統漏油
2. 制動液壓喉爆裂/腫脹
3. 泊車制動或制動系統失效
4. 任何車輪制動及泊車制動失效
5. 車輪螺絲鬆(超過一枚螺絲)
6. 制動效率過低(少於40%)
7. 轉向系統漏油並滴在地上,貯油器油量過低
8. 轉向系統組件嚴重鬆弛/變形
9. 兩條或以上輪胎胎紋不足/結構層外露
10. 漏電油或柴油
11. 車陣裂或斷
12. 懸掛系統彈弓斷/嚴重鬆弛
13. 其它有即時危險或潛在危險的毛病

署方強調,車輛安全標準及檢驗準則「並沒有改變」,僅是加強監管,確保車輛經妥善維修後才重新發出牌照。